您好:
反映问题已收悉,经与州人社局沟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诉求人咨询3010岗位晋升政策问题。
二、办理情况
1、依据关于印发《延边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延州人社联发〔2011〕15号)第八条 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满3年以上,并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聘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一)获州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同等奖项);(二)主持完成州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三)获两项以上发明专利;(四)其他做出较突出贡献,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2、列入单列管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晋升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聘用现行组织程序和资格条件结合本单位自身队伍发展和个人表现情况组织实施,不可以脱离现行管理体制无条件晋升,聘用的条件应该遵循单位现行人事管理制度。
三、对诉求人电话答复情况
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诉求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